加拿大自雇所得报税指南(转)
本文主要为您探讨以独资或合伙的组织方式所经营的企业,要如何申报,如何计算年度收入(revenue),及那些费用可以抵减,并不涉及企业经营的细节。 一、如何申报 如果您有自雇所得,应申报营利、专业、佣金、农业或渔业相关之总所得(gross income)于个人所得税T1申报表的第162、164、166、168或170行,净所得于第135、137、139、141或143行。总所得指企业之总营业收入,净所得则指总所得减去税法所容许之各项营业成本及费用后的净额。若您所经营的是合伙事业,则总所得列整个合伙事业的总营业收入,净所得只列属于您个人的一份。 申报营利或专业所得可采用税务局的T2125表–营业及专业活动申报表(Statementof Business or Professional Activities)。 二、会计原则 一般来说,在税务上营利所得必须根据加拿大公认会计原则(Canadian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GAAP)计算,并经过税务上的调整。 加拿大共同接受之会计原则是以应记基础或权责发生制来记帐。原则上销售已经成立,发票开给客户时,无论收到客户付款与否,都要纳入当期的营业收入。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实际已否付款,都应列支费用。GST及PST之计算也采取应记基础,营业收入中若含代政府征收之GST、PST,则按应记原则扣除,以计算企业的实际营业收入。 三、销货成本 一般是买卖业或制造业才要计算销货成本。计算的方法是:期初存货加上本年度之购货(制造业除材料外加上直接人工成本、及承包商之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减去期末存货,就是销货成本。营业收入减去销货成本就是企业毛利。 由以上的计算可知,期末存货对于企业营业所得有很大的影响,税法要求企业的存货,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成本一般包括购货发票上的金额加上关税、省销售税(PST),运费,保险等。制造之商品存货则另包括直接人工成本及分摊之间接费用。 税法规定企业不得任意改变存货方法使营业利润降低。因此企业前后年度所采用的存货方法应一致,原则上次年的期初存货应与前一年的期末存货一致。 四、常见费用 1.薪资 企业雇用员工所发的薪资总额加上雇主所负担的CPP(加拿大退休金计画)供款及就业保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