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务居民申报房租所得税(转)

有些人在移民加拿大之后又离开了,也许回国发展,也许去美国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于是他们在加拿大申报了非税务居民。也就是说从此他们不需要将全球收入向加拿大政府申报纳税了。可是他们并没有将加拿大的所有痕迹全部抹去,还有那么一些投资在这里,这些投资如果产生收益的话,是否需要报税呢?

答案是:是的,非加拿大税务居民从加拿大境内获得的收入,需要向加拿大政府纳税。

什么样的人是非税务居民?一般来说,如果长期不工作、不居住在加拿大或者每年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不超过183天并且与加拿大没有实质性的关联关系的人,可以申报非税务居民。

那些关联关系算是实质性的呢?如果在加拿大有自住房屋、配偶在加拿大并且有子女在加拿大,那么这个人与加拿大算是有非常紧密的关联关系,不可以申请为非税务居民。

其他一些不算太紧密的关联关系还包括:有家庭资产在加拿大,比如汽车或者家具;是加拿大某组织的成员;有加拿大银行帐户或者信用卡;有加拿大的驾驶执照;有加拿大护照;有加拿大的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一年之内没有在加拿大住满183天,并且与加拿大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关联,那么就可以说是非税务居民了。

非税务居民仍然可以在加拿大拥有投资产品。

比如说一个加拿大公民在中国或者美国找了一份工作,没有家人或者配偶留在加拿大,因此几年都不回来一趟。可是在离开的时候没有将自己住的房子卖掉,而是出租并且获取收入。这些收入就属于应该纳税的范围。

作为非税务居民,只需要向加拿大政府缴纳在加拿大境内获得的收入。如果收入属于这些情况,那么需要按照Part XIII的规定来纳税,它们包括:分红、出租收入、养老金、老人金/退休金、RRSP/年金、管理费收入等等。

根据规定,非税务居民需要向支付给他以上收入的人通报非税务居民身份,并且告知现在所在哪个国家。而支付给非税务居民收入的个人或者机构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一般来说,纳税的税率是25%,除非加拿大与非税务居民所在的国家有税务协议。在各项收入中,房租收入可能是中国人比较容易拥有的一项。

如果您是非税务居民并且获得房租收入,可以选择按照总租金收入纳税,也可以选择按照净租金收入纳税。如果选择按照净租金收入纳税,那么需要申报Section 216所得税。在未申报Section 216所得税时,总收入的25%会被扣除并且缴纳给税务局,在申报了Section 216所得税之后,税务局会把多缴纳的税款退还。

申报Section216所得税之前,您需要在加拿大境内指定一个代理人,也许是租房的房客,也许是物业管理公司,其他人也可以。您们两个人要填写NR6表格,建立代理关系,并且送交税务局批准。NR6的全称是:Undertaking to file an income tax return by a non-resident receiving rent from real or immovable property or receiving a timber royalty。批准之后您才可以按照净收入纳税。

您应该在每年的一月或者收到第一次房租收入之前就向税务局提交NR6表格。一旦收到税务局批准的NR6表格,您的代理人就可以仅仅扣除房租净收入的25%作为应纳税额,代理人应该在您获得房租收入后15天之内将代扣税款上缴税务局。

一旦您提交了代理协议NR6,当年必须报税,就算您的房屋收入是零或者不会有任何退税。如果您没有及时申报Section216所得税,税务局会按照您的总收入计算纳税额,并且向您追缴。

申报Section 216所得税要求在收到租金收入的年度结束后两年之内。最后的申报日期是6月30日,如果您有欠税,那么税款要在4月30日之前补缴。举例来说,如果您曾经提交了2013年的代理协议NR6,那么您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申报Section216所得税。

简单举例来说:一个非税务居民在2013年的房屋出租收入可能是:20,000元,其中房屋出租成本是15000,那么代理人只需要扣除实际净收入5000元的25%,也就是1250元作为税款缴纳给税务局即可。

但是实际的纳税率可能并不是25%。非税务居民与税务居民所使用的税率有所不同。对于非税务居民的租金收入,加拿大政府只征收联邦税,不再征收省税,因此税率会比税务居民收取房租收入的纳税率要低。以2013年来说,收入在43561以下,边际税率是15%,收入在87123之下,边际税率是22%,收入在135,051之下,边际税率是26%,收入在此之上的,边际税率是29%。

具体怎么做呢?报税之前,代理人需要填写NR4表格,Statement of Amounts paids or Credited to Non-Residents of Canada.。这张表上面有您或者代理人的信息、收入类型、货币种类、总收入、代扣税款、地址等等。您还需要收集所有费用的收据,以便抵减收入。您不必提交全部的费用收据给税务局,但是要保留所有的单据至少6年,以备检查。

代理人必须将NR4的副表交给您保留,未来如果您需要向税务局索回多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交NR4表,否则税务局可能会拒付。

最后就是填写Section 216表格,它不是很复杂,就是你的个人信息、加拿大境内总收入、净收入,乘以联邦税率即可。

如果出租房屋的收入还不及费用多,也就是说您出租房屋最后是亏损的,那么这个亏损不可以用来抵销您在加拿大境内其他的收入,也不能抵消从前的或者以后的出租收入,从而达到降低从前或者以后纳税款的目的。

如果您将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存入到加拿大境内的银行并且获得了利息收入,无须将这笔收入一起报入Section 216纳税。这笔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如果您将出租房屋卖了呢?那又是一大堆的表格要填写,并且税款是要预付给税务局的,还是25%的税率。年底报税时再适用于真正的税率,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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